渭南高新区重点区域汽车维修喷涂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2024-08-22 00:00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重点区域汽车维修行业科学、健康、绿色发展,有效控制重点区域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切实改善主城区重点区域空气质量。

二、实施原则及思路

本次汽车维修喷涂企业搬迁基本思路是:通过资金奖补的形式,以政府政策引导支持,企业自愿参与为原则,有序推进汽车维修喷涂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三、搬迁改造或合作对象

嘉豪汽车城内及其周边800米范围内有钣喷业务的12家4S汽修店。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2024年6月14日前)

对辖区重点区域内的汽车维修喷涂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初步摸清企业搬迁改造意向。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二)宣传动员(2024年6月15日至6月23日)

采取集中宣讲、上门宣传等方式,对汽车维修喷涂企业进行集中政策宣传引导。

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和管理局

(三)组织搬迁改造(2024年6月24日至8月31日)

1.核实确定12家4S汽修店采取搬迁或改造方式,并签订搬迁或改造协议书。

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和管理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发展和改革局

2.督促12家4S汽修店加快搬迁或改造工作,核验搬迁或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并将核验结果报主管部门。

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和管理局

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崇业路街道办、公安高新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3.根据住建、发改、环保等部门联合验收后,将验收结果报管委会通过,财政局按照补贴标准拨付奖补资金。

责任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城乡建设和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

五、搬迁改造奖补标准或合作措施

1.搬迁奖补标准。整体钣喷业务搬迁出中心城区,7月底前完成搬迁补贴10万元,8月底前完成搬迁补贴3万元,8月底后不再享受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高于建设费用50%)。

2.改造奖补标准。所有钣喷业务使用的原辅材料全部改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水性漆,7月底前完成改造补贴5万元,8月底前完成改造补贴3万元,8月底后不再享受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高于替换费用50%)。

3.合作措施。钣喷业务关闭后与申华钣喷中心进行合作,将各自钣喷业务交于申华钣喷中心,钣喷收益按照双方协议进行分成,具体分成由双方按照市场原则自行进行协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汽车维修喷涂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是治理汽车维修VOCs,打赢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环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崇业路街道办、公安高新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严格督导,确保搬迁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细化各自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负责人及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工作合力。汽车维修喷涂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搬迁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搬迁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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