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利县莲花生态野猪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2017-01-05 15:32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安康市平利县莲花生态野猪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安发改农经〔2016〕858号)收悉。为加快推进生猪等畜牧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经研究并商省农业厅,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和地点

单位为平利县莲花生态野猪有限公司,地点为平利县长安镇千佛洞村。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发酵设备容积1500m3,日产沼气1224m3,日处理粪污60吨,日产沼渣、沼液肥54.41吨。沼气用途为企业年发电46.08万度。沼渣沼液用途为还田施肥8500亩。

三、投资及建设期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70.04万元,资金

请抓紧编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认真落实项目管理要求,确保如期建成发挥效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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