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7-01-05 15:32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省级有关部门:

现转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并就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资金投向。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具体包括:社会公益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和国家安全以及其他公共领域。各单位应紧密结合国家资金投向和重点,切实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申报等各项工作。

二、严格履行申报程序。各单位应按照我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实施方案》(陕发改投资〔2015〕1516号)等要求,抓紧充实重大项目储备库,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未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得申请资金。同时,申请资金的项目需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并提交资金申请报告。

三、切实做好审核工作。各单位在汇总申报资金时,应加强项目审核,确保项目符合中央资金投向和申请程序、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专项管理办法要求、主要建设条件落实、已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通过在线平台完成审批,并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加强项目实施管理。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因不能开工建设或者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况,导致项目不能完成既定建设目标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向我委报告情况和原因,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或我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各单位应通过在线平台,定期组织调度项目实施情况。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3日

展开
订阅招商网络邮件周刊,每周行业资讯,最新政策信息、项目信息为您推送

全部

招商资讯

载体信息

产业园区

优惠政策

研究报告

项目播报

订阅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产业扶持政策
  • 企业投资政策
  • 土地厂房政策
  • 其他相关咨询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